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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西安市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西安检察 2022-06-19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862人,同比上升24.24%;不捕3080人,同比上升34.20%,不捕率30.98%。共决定起诉10966人,同比上升9.86%;决定不起诉1932人,同比上升59.67%,不起诉率为14.98%。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1686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90.59%。


(二)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249件,同比下降53.37%,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37件,占监督数的95.18%。


2. 纠正漏捕、漏诉。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31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283人,同比分别上升14.14%、下降18.21%。


3.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45件次,同比下降3.63%,已纠正2087件次,监督采纳率为102.05%(含上期未结)。


4. 刑事抗诉。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35件,同比上升29.63%,法院同期审结23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7件,占审结总数的73.91%。


5.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42件次,同比上升116.07%,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250件次。


(三)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200人,同比下降66.10%,同期已纠正201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非监外执行)提出纠正257件,同比上升47.70%,同期已纠正256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24人,同比上升12.73%,同期已纠正126件。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70件,同比上升12.90%,同期已纠正72件。


(四)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4人,同比上升27.27%,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1人。


二、民事检察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07件,同比上升32.2%。提出抗诉17件,同比上升112.50%,法院同期审结9件,再审改变8件,占审结数的88.89%;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同比下降31.82%,法院同期采纳15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42件,同比下降33.02%,法院同期采纳147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38件,同比下降26.04%,法院同期采纳345件。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案件中,涉及虚假诉讼3件,同比上升50%。


三、行政检察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79件,同比下降16.47%。法院同期采纳290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一)立案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58件,同比下降19.36%。其中,民事类立案10件,占立案总数的0.95%;行政类立案1048件,占立案总数的99.05%。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1055件,同比下降16.99%。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4件,占诉前程序案件总数的1.33%;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1041件,占98.67%。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41件,占51.28%;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26件,占11.94%;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4件,占1.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0.19%;其他领域372件,占35.26%。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比上升28.57%,占立案数的0.85%。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2件,判决支持2件。


(四)办案效果。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挽回、督促修复、清理林地、土地、湿地、草原、水域2291.82亩;督促处理生活垃圾、固体废物415.45吨。


五、未成年人检察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86人,同比上升58.01%,不捕208人,不捕率为42.11%。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35人,同比上升73.58%。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45人,同比上升36.11%,不起诉53人,不起诉率17.79%。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16人,同比上升32.7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通过访谈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人员等开展特殊预防59次;开展社会调查1720次;开展法治巡讲97次,受众人数4.9万余人;开展法治讲座190次,受众人数10.1万余人。



六、控告申诉检察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93件,全部依法分流处理,七日回复率100%。受理刑事赔偿申请18件,同比上升63.64%。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16件,同比上升77.78%;受理国家司法救助354件,实际救助人数436人。

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情况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22人,起诉188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起诉4人。

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逮捕9人,同比下降57.14%;起诉13人,同比下降75%;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八、院领导办案、列席审委会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518件。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65件,占10.52%;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253件,占89.48%。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75人次,同比下降14.77%。其中检察长列席25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3.33%;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5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6.67%。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来源丨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丨高博

校对丨冯文英

审核丨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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